刘著(约公元1140年前后在世)字鹏南,舒州皖城(今安徽潜山)人。生卒年均不详,北宋宣、政年间(1111~1125)登进士第。入金任居州县甚久。年六十余,始入翰林,充修撰。后出守武遂,终于忻州刺史。皖有玉照乡,既老,号玉照老人,以示不忘其本。著善诗,与吴激常相酬答。《金史》无传,事见《中州集》卷二。词存一首。
立部伎,鼓笛諠。舞双剑,跳七丸。袅巨索,掉长竿。太常部伎有等级,堂上者坐堂下立。
堂上坐部笙歌清,堂下立部鼓笛鸣。笙歌一声众侧耳,鼓笛万曲无人听。
立部贱,坐部贵。坐部退为立部伎,击鼓吹笙和杂戏。
立部又退何所任,始就乐悬操雅音。雅音替坏一至此,长令尔辈调宫徵。
圆丘后土郊祀时,言将此乐感神祇。欲望凤来百兽舞,何异北辕将适楚。
工师愚贱安足云,太常三卿尔何人。
外平不书,此何以书?大其平乎己也。何大其平乎己?庄王围宋,军有七日之粮尔!尽此不胜,将去而归尔。于是使司马子反乘堙而窥宋城。宋华元亦乘堙而出见之。司马子反曰:“子之国何如?”华元曰:“惫矣!”曰:“何如?”曰:“易子而食之,析骸而炊之。”司马子反曰:“嘻!甚矣,惫!虽然,吾闻之也,围者柑马而秣之,使肥者应客。是何子之情也?”华元曰:“吾闻之:君子见人之厄则矜之,小人见人之厄则幸之。吾见子之君子也,是以告情于子也。”司马子反曰:“诺,勉之矣!吾军亦有七日之粮尔!尽此不胜,将去而归尔。”揖而去之。
反于庄王。庄王曰:“何如?”司马子反曰:“惫矣!”曰:“何如?”曰:“易子而食之,析骸而炊之。”庄王曰:“嘻!甚矣,惫!虽然,吾今取此,然后而归尔。”司马子反曰:“不可。臣已告之矣,军有七日之粮尔。”庄王怒曰:“吾使子往视之,子曷为告之?”司马子反曰:“以区区之宋,犹有不欺人之臣,可以楚而无乎?是以告之也。”庄王曰:“诺,舍而止。虽然,吾犹取此,然后归尔。”司马子反曰:“然则君请处于此,臣请归尔。”庄王曰:“子去我而归,吾孰与处于此?吾亦从子而归尔。”引师而去之。故君子大其平乎己也。此皆大 夫也。其称“人”何?贬。曷为贬?平者在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