邓文原(公元1258年至1328年),字善之,一字匪石,人称素履先生,绵州(今四川绵阳)人,又因绵州古属巴西郡,人称邓文原为“邓巴西”。其父早年避兵入杭,遂迁寓浙江杭州,或称杭州人。历官江浙儒学提举、江南浙西道肃政廉访司事、集贤直学士兼国子监祭酒、翰林侍讲学士,卒谥文肃。其政绩卓著,为一代廉吏,其文章出众,也堪称元初文坛泰斗,《元史》有传。著述有《巴西文集》、《内制集》、《素履斋稿》等。
河东薛存义将行,柳子载肉于俎,崇酒於觞,追而送之江浒,饮食之。且告曰:“凡吏于土者,若知其职乎?盖民之役,非以役民而已也。凡民之食于土者,出其什一佣乎吏,使司平于我也。今我受其直,怠其事者,天下皆然。岂惟怠之,又从而盗之。向使佣一夫于家,受若值,怠若事,又盗若货器,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。以今天下多类此,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,何哉?势不同也。势不同而理同,如吾民何?有达于理者,得不恐而畏乎!”
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。早作而夜思,勤力而劳心;讼者平,赋者均,老弱无怀诈暴憎。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,其知恐而畏也审矣。
吾贱且辱,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;于其往也,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