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翳翳踰月阴,沈沈连日雨。开帘望天色,黄云暗如土。
行潦毁我墉,疾风坏我宇。蓬莠生庭院,泥涂失场圃。
村深绝宾客,窗晦无俦侣。尽日不下床,跳蛙时入户。
出门无所往,入室还独处。不以酒自娱,块然与谁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