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王翱的一个女儿,嫁给京城附近的一个官员为妻。王翱的夫人非常疼爱女儿,每次要女儿回家,女婿坚持不放走。他愤怒地对妻子说:“你的父亲是选拔官吏的长官,把我调到京城做官,那么你可以整天陪侍你的母亲。况且调动我轻易得就像振落树叶,有什么可吝啬的呢?”于是女儿将想法告诉了母亲,夫人在当天准备了酒菜,跪着禀告王翱,王翱非常生气,拿起几案上的器具打伤了夫人,出门去,坐马车住到朝房里,十天后才回家,女婿最终没有被调职。
注释
王翱:明朝人。
畿辅:京城附近地区。
公:指王翱。
恚:愤怒。
而翁:你的父亲。
长铨:选拔官吏的长官。
迁:调动。
白:禀报。
案:几案。
驾:坐马车。
朝房:朝廷中供值班的房间。
旬乃还第:十天后才回家。
吝:吝啬
置:准备
竟:最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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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翱(1384-1467)明代大臣,字九皋,出生于今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王帽圈村。永乐十三年进士,授大理寺左寺正,左迁行人,宣德初擢御史,英宗即位,升右佥都御史,出镇江西,惩贪治奸,七年冬督辽东军务,景泰四年为吏部尚书,天顺间续任,为英宗所重,称先生而不呼其名。王翱一生历仕七朝,辅佐六帝,刚明廉直,卒谥“忠肃”。
晋侯合诸侯于扈,平宋也。
于是晋侯不见郑伯,以为贰于楚也。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,以告赵宣子曰:“寡君即位三年,召蔡侯而与之事君。九月,蔡侯入于敝邑以行,敝邑以侯宣多之难,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,十一月,克减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。十二年六月,归生佐寡君之嫡夷,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。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,以蒇陈事。十五年五月,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。往年正月,烛之武往朝夷也。八月,寡君又往朝。以陈蔡之密迩于楚,而不敢贰焉,则敝邑之故也。虽敝邑之事君,何以不免?在位之中,一朝于襄,而再见于君,夷与孤之二三臣,相及于绛。虽我小国,则蔑以过之矣。今大国曰:‘尔未逞吾志。’敝邑有亡,无以加焉。古人有言曰:‘畏首畏尾,身其余几?’又曰:‘鹿死不择音。’小国之事大国也,德,则其人也;不德,则其鹿也。铤而走险,急何能择?命之罔极,亦知亡矣。将悉敝赋以待于鯈,唯执事命之。文公二年,朝于齐;四年,为齐侵蔡,亦获成于楚。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,岂有罪也?大国若弗图,无所逃命。”
晋巩朔行成于郑,赵穿、公婿池为质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