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婢女寒花,是我妻子的陪嫁丫环。于嘉靖十六年五月四日去世,葬在土山之上。她没能服侍我到最后,这是命啊!
寒花当初陪嫁来我家时,年方十岁,两个环形发髻低垂着,一条深绿色的布裙长可拖地。一天天气寒冷,家中正在烧火煮荸荠,寒花将已煮熟的荸荠一个个削好皮装在小瓦盆中,已盛满了,我刚从外面进屋,取来就吃;寒花立即拿开,不给我。我妻就笑她这种样子。妻子经常叫寒花倚着小矮桌吃饭,她就吃,两个眼珠慢慢地转动着。我妻又指给我看,觉得好笑。
回想当时情形,不知不觉已经十年了。唉,真可悲啊!
注释
寒花:作者原配夫人魏氏陪嫁过来的婢女。
志:墓志,一种文体。
婢:指寒花。
魏孺(rú)人:指作者之妻魏氏。孺人:古代官员之母或妻的封号。
媵(yìng):陪嫁的婢女。
嘉靖丁酉(yǒu):即公元1537年。嘉靖:明世宗朱厚熜年号(1522-1566年)。
虚丘:地名。作者家乡江苏昆山县东南有丘虚镇,二字或倒置。一说,“虚”同“墟”,“墟丘”即大丘,土山。另一版本为虎丘。
事:服侍。
卒:到头,到底。
鬟(huán):妇女梳的环形的发髻。
曳(yè):拖着,这里是拉的意思。
裳:古时下身的衣服,类似于长裙。男女均穿。
爇(ruò):点燃。
荸(bí)荠(qí):一种水生植物。根部可吃,南方或称马蹄。
瓯(ōu):小瓦盆。
饭:吃饭。
冉(rǎn)冉:形容缓慢移动或飘忽迷离。
奄忽:忽然,很快的,形容时间过得很快。
参考资料:
参考资料:
文章明写婢女寒花,却几次提及妻子魏孺人,表现出归有光与魏孺人夫妻之问真挚深笃的感情。
文章首节开头三句就点明了寒花身分、死去时日和安葬处所。“魏孺人媵也”,寒花不是一般婢女,而是作者所挚爱的前妻的随嫁婢女。“嘉靖丁酉五月四日死”,寒花时年仅十九岁,距魏孺人之死已四年。“葬虚丘”,寒花虽为婢女,仍择地郑重营葬。起首点明亡婢的特殊身分,意在点明与作者的特殊关系。亡婢、亡妻并述,因亡妻而及亡婢的爱屋及乌之情油然而生,因亡婢而及亡妻的追怀悼念之情亦随之而出。这样,既暗示了“葬志”的写作动因,也开启了下文对往事的回忆。领起了全篇。
节末一句:“事我而不卒,命也夫!”长声慨叹,总写悲情。这是叙事之后的感情迸发。本来寒花的随侍左右尚可聊慰对亡妻的思念,而今她又不幸早逝,作者的感伤之情便无可遏止了。这里的“命”,不仅指寒花的命运,也兼指魏孺人乃至多次应试、此时尚未中举的作者本人命运。红颜多薄命,生者亦坎坷,深沉的叹息奠定了全文感情的基调。
文章主体在第二节,忆寒花三事、孺人两笑。
寒花三事:其一是初来时的打扮:“垂双鬟,曳深绿布裳”。此记其稚态可怜。
其二是削荸荠时的调皮:“予入自外,取食之,婢持去不与”。此述其娇态可噱。
其三是吃饭时的神情:“即饭,目眶冉冉动”。此言其憨态可笑。至此,写出了寒花质朴、单纯、天真的情态。孺人两笑:前“笑之”,是称许婢女而同嘲丈夫;后“又指予以为笑”,是引丈夫而共笑婢女。于此,既写出了孺人慈爱、宽厚、善良的风神,也写出了夫妻相得、主婢无问的闺房情趣。以上所忆,都是初媵时事,益见忆念的深远。而所忆均以寒花起、以孺人结,既是扣题所需,益见旨归所在。
最后一节,“回想是时”回应“初媵”。跨过时间的隔限,结束往事的忆想,回笔写现在的心情:“奄忽便已十年。吁!可悲也已!”“十年”指寒花从“初媵”到此日之死的岁月。欢愉易逝,岁月如流,昔日饶有情趣的事徒增今日的悲感。“可悲也已”句,承第一节的“命也夫”再抒悼念之情,以短吁长叹收笔,更显得情深意长。
全文篇幅短小,构思巧妙,详略得当。作者从日常生活的平凡琐事中选材,详细描写了寒花的动作、性格、神态,自然平实,无雕琢之痕迹,富有感染力从体制上讲,它运用了小巧灵活的新形式,并采用倒叙的手法,突出了寒花的形象,情感真挚,亲切自然;另外,该文语言简洁凝练,抒情真挚,记事生动,体现出归有光散文善用极淡之笔,写极浓之情的特点。
参考资料:
归有光(1506~1571)明代官员、散文家。字熙甫,又字开甫,别号震川,又号项脊生,汉族,江苏昆山人。嘉靖十九年举人。会试落第八次,徙居嘉定安亭江上,读书谈道,学徒众多,60岁方成进士,历长兴知县、顺德通判、南京太仆寺丞,留掌内阁制敕房,与修《世宗实录》,卒于南京。归有光与唐顺之、王慎中两人均崇尚内容翔实、文字朴实的唐宋古文,并称为嘉靖三大家。由于归有光在散文创作方面的极深造诣,在当时被称为“今之欧阳修”,后人称赞其散文为“明文第一”,著有《震川先生集》《三吴水利录》等。
臣某言:伏以佛者,夷狄之一法耳,自后汉时流入中国,上古未尝有也。昔者黄帝在位百年,年百一十岁;少昊在位八十年,年百岁;颛顼在位七十九年,年九十八岁;帝喾在位七十年,年百五岁;帝尧在位九十八年,年百一十八岁;帝舜及禹,年皆百岁。此时天下太平,百姓安乐寿考,然而中国未有佛也。其后殷汤亦年百岁,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,武丁在位五十九年,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,推其年数,盖亦俱不减百岁。周文王年九十七岁,武王年九十三岁,穆王在位百年。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,非因事佛而致然也。
汉明帝时,始有佛法,明帝在位,才十八年耳。其后乱亡相继,运祚不长。宋、齐、梁、陈、元魏已下,事佛渐谨,年代尤促。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,前后三度舍身施佛,宗庙之祭,不用牲牢,昼日一食,止于菜果,其后竞为侯景所逼,饿死台城,国亦寻灭。事佛求福,乃更得祸。由此观之,佛不足事,亦可知矣。
高祖始受隋禅,则议除之。当时群臣材识不远,不能深知先王之道,古今之宜,推阐圣明,以救斯弊,其事遂止,臣常恨焉。伏维睿圣文武皇帝陛下,神圣英武,数千百年已来,未有伦比。即位之初,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,又不许创立寺观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,必行于陛下之手,今纵未能即行,岂可恣之转令盛也?
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,御楼以观,舁入大内,又令诸寺递迎供养。臣虽至愚,必知陛下不惑于佛,作此崇奉,以祈福祥也。直以年丰人乐,徇人之心,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,戏玩之具耳。安有圣明若此,而肯信此等事哉!然百姓愚冥,易惑难晓,苟见陛下如此,将谓真心事佛,皆云:“天子大圣,犹一心敬信;百姓何人,岂合更惜身命!”焚顶烧指,百十为群,解衣散钱,自朝至暮,转相仿效,惟恐后时,老少奔波,弃其业次。若不即加禁遏,更历诸寺,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。伤风败俗,传笑四方,非细事也。
夫佛本夷狄之人,与中国言语不通,衣服殊制;口不言先王之法言,身不服先王之法服;不知君臣之义,父子之情。假如其身至今尚在,奉其国命,来朝京师,陛下容而接之,不过宣政一见,礼宾一设,赐衣一袭,卫而出之于境,不令惑众也。况其身死已久,枯朽之骨,凶秽之馀,岂宜令入宫禁?
孔子曰:“敬鬼神而远之。”古之诸侯,行吊于其国,尚令巫祝先以桃茹祓除不祥,然后进吊。今无故取朽秽之物,亲临观之,巫祝不先,桃茹不用,群臣不言其非,御史不举其失,臣实耻之。乞以此骨付之有司,投诸水火,永绝根本,断天下之疑,绝后代之惑。使天下之人,知大圣人之所作为,出于寻常万万也。岂不盛哉!岂不快哉!佛如有灵,能作祸祟,凡有殃咎,宜加臣身,上天鉴临,臣不怨悔。无任感激恳悃之至,谨奉表以闻。臣某诚惶诚恐。
君子可以寓意于物,而不可以留意于物。寓意于物,虽微物足以为乐,虽尤物不足以为病。留意于物,虽微物足以为病,虽尤物不足以为乐。老子曰:“五色令人目盲,五音令人耳聋,五味令人口爽,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。”然圣人未尝废此四者,亦聊以寓意焉耳。刘备之雄才也,而好结髦。嵇康之达也,而好锻炼。阮孚之放也,而好蜡屐。此岂有声色臭味也哉,而乐之终身不厌。
凡物之可喜,足以悦人而不足以移人者,莫若书与画。然至其留意而不释,则其祸有不可胜言者。钟繇至以此呕血发冢,宋孝武、王僧虔至以此相忌,桓玄之走舸,王涯之复壁,皆以儿戏害其国凶此身。此留意之祸也。
始吾少时,尝好此二者,家之所有,惟恐其失之,人之所有,惟恐其不吾予也。既而自笑曰:吾薄富贵而厚于书,轻死生而重于画,岂不颠倒错缪失其本心也哉?自是不复好。见可喜者虽时复蓄之,然为人取去,亦不复惜也。譬之烟云之过眼,百鸟之感耳,岂不欣然接之,然去而不复念也。于是乎二物者常为吾乐而不能为吾病。
驸马都尉王君晋卿虽在戚里,而其被服礼义,学问诗书,常与寒士角。平居攘去膏粱,屏远声色,而从事于书画,作宝绘堂于私第之东,以蓄其所有,而求文以为记。恐其不幸而类吾少时之所好,故以是告之,庶几全其乐而远其病也。
熙宁十年七月二十日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