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邦彦(1603年~1647年),字令斌,号岩野,广东顺德龙山人。南明抗清民族英雄,岭南三忠之首,陈恭尹之父。早年设馆讲学,为当时南粤硕儒名师。明亡,年屈四十的陈邦彦疾书《中兴政要策论》万言书,并参加南明广东乡试,中举人,擢升兵部职方司主事,派往赣州参与军事。1647年(永历元年)与陈子壮密约,起兵攻广州,兵败入清远,城破被捕,惨遭磔刑。陈邦彦深具民族气节外,诗文也饮誉当时,与黎遂球、邝露并称“岭南前三家”。
二十有二年春,公伐邾,取须句。夏,宋公、卫侯、许男、滕子伐郑。秋,八月丁未,及邾人战于升陉。冬,十有一月己巳朔,宋公及楚人战于泓,宋师败绩。
楚人伐宋以救郑。宋公将战。大司马固谏曰:“天之弃商久矣,君将兴之,弗可赦也已。”弗听。冬十一月己巳朔,宋公及楚人战于泓。宋人既成列,楚人未既济。司马曰:“彼众我寡,及其未既济也,请击之。”公曰:“不可。”既济而未成列,又以告。公曰:“未可。”既陈而后击之,宋师败绩。公伤股,门官歼焉。
国人皆咎公。公曰:“君子不重伤,不禽二毛。古之为军也,不以阻隘也。寡人虽亡国之余,不鼓不成列。”子鱼曰:“君未知战。勍敌之人,隘而不列,天赞我也。阻而鼓之,不亦可乎?犹有惧焉!且今之勍者,皆我敌也。虽及胡耇,获则取之,何有于二毛?明耻教战,求杀敌也。伤未及死,如何勿重?若爱重伤,则如勿伤;爱其二毛,则如服焉。三军以利用也,金鼓以声气也。利而用之,阻隘可也;声盛致志,鼓儳可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