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元光(657—711年),字廷炬,号龙湖。唐朝光州固始县人(今河南省固始县人)。漳州首任刺史。他是闽台地区重要的民间信仰之一,被奉为开漳圣王。陈元光将军自未弱冠之年即随父率众南下,直至殉职,始终坚守在闽戍地,长达四十二年;治闽有方,开科选才,任用贤士,招抚流亡,烧荒屯垦,兴办学校,劝民读书。号称“蛮荒”之地的闽南,经济文化得到了迅速发展。 陈元光成为促进中原文化与闽越文化融合的奠基者。陈元光去世后,被后世尊奉为“开漳圣王”。潮州诗萃》收录其排律诗三首,后人编有《龙湖集》48首,《全唐诗》及外编录其7首。
浮空徒漫漫,汎有定悠悠。无乘及乘者,所谓智人舟。
讵舍贫病域,不疲生死流。无烦君喻马,任以我为牛。
植福祠迦叶,求仁笑孔丘。何津不鼓棹,何路不摧辀。
念此闻思者,胡为多阻修。空虚花聚散,烦恼树稀稠。
灭相成无记,生心坐有求。降吴复归蜀,不到莫相尤。
其一
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遂负之以归。
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爆,杀狼亦可用也。